北京長期收購古籍,古是相對于今而來的,未采用現代印刷技術印制的書籍,皆可稱之為古籍。
當人們開始有意識地將文字刻寫在特定形式的材料上,借以記錄知識、傳播思想,圖書才開始出現。在《中國古籍編撰史》中提出圖書必須具備以下六個構件:
(1)知識信息;
(2)著作方式;
(3)文字;
(4)物質載體;
(5)文字制作技術;
(6)裝訂形式。
以這六條標準來衡量諸多圖書起源的幾種說法:陶器說過分強調陶文的作用,但陶文是可有可無的裝飾品;河圖洛書只是出自荒古的神話傳說,不足為憑;甲骨、青銅、石刻均不能稱之為圖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