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是建設工程行業的一種執業資格,是擔任大型工程項目經理的前提條件。建造師是指從事建設工程項目總承包和施工管理關鍵崗位的執業注冊人員。建造師是懂管理、懂技術、懂經濟、懂法規,綜合素質較高的復合型人員,既要有理論水平,也要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和較強的組織能力。
建造師注冊受聘后,可以建造師的名義擔任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從事其他施工活動的管理、從事法律、行政法規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建造師的職責是根據企業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對工程項目自開工準備至竣工驗收,實施的組織管理。
一級建造師,是一種建筑類執業資格,是擔任大型項目經理的前提條件。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設4個科目,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且符合注冊條件的人員,必須經過注冊登記后,方可以建造師名義執業。
上報要求
1、將所有專業申請人的申報材料(申請表和附件材料各1份)裝訂在一起,每個申請人的申請材料單獨裝在一個檔案袋中,按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一級建造師初始注冊匯總表(企業)的順序進行編號打包。
2、將所有專業申請人的申請表1份,按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一級建造師初始注冊匯總表(企業)的順序排列,不用裝訂,放檔案袋中。
3、對申請鐵路、公路、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通信與廣電、民航專業注冊的,要將每個人的申請材料單獨裝在一個檔案袋中,按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一級建造師初始注冊匯總表(專業)的順序進行編號打包。
4、所有申報企業均按企業所在地上報材料。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審查不合格的人員材料,也要上報,將核驗不合格的人員放匯總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