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中的碎木,鋸末和木屑,可作為燃料堆肥原料和侵蝕防護工程中的覆蓋物而得到利用。不含有毒物質的碎木,鋸末和木屑,如沒經防腐處理的廢木料,無油漆的廢木料,可直接作為燃料利用其燃燒釋放的能量。建筑垃圾中的碎木,鋸末和木屑還可作為堆肥原料使用。木料的碳氮比為(200-600):1,將碎木,鋸末和木屑粉碎至一定料徑的顆粒,摻入堆肥原料中可以調節原料的碳氮比。一些含特殊成的廢木料摻入堆肥原料中,對堆肥化過程有促進作用。
計算一根木材的材積如同數學上求算一個物體的體積,對于長方體,只需長、寬,高三個尺寸即可,而對于木材這類的圓柱體,則需先量出它的長度和直徑(或周長).在材積計算公式中則表現為尺寸檢量所得的檢尺長、檢尺徑或圍長。
目前,德國將回收的廢棄木料分成5類,根據木料的等級和含有雜質的種類來劃分。A1、A2級的回收廢棄木料可用來生產人造板。使用二級廢棄木料加工技術,可經濟有效地生產出滿足不同應用的物料。采購這些物料的成本低,刨花板、中密度纖維板和定向刨花板生產企業在干燥這些含水率低的物料時還節省了能耗。處理過的、已經受到污染的A3至A5級木料,是用于產生能源的好物料。不同的燃燒系統,物料的處理方式與用來生產人造板的處理方式很相似。配置類似的二級廢棄木料加工設備。
日本廢舊木材回收利用有法規的強大支撐目前,日本森林覆蓋率已達到68%,但在廢舊木材回收利用方面卻高達82%。其中,2004年建筑廢舊木材回收利用高達89%。關鍵也是強有力的支撐是法規的支持。在日本有關廢舊木材回收利用的法規有《環境基本法》、《循環型社會形成推進基本法》、《廢棄物處理法》、《資源有效利用促進法》、《容器包裝回收利用法》、《建設回收利用法》、《綠色購入法》等。其中規定產生廢棄物的工廠有回收所產生廢棄物的責任。對廢棄物的保管、收集、搬運、再生、處理都有明確規定。回收渠道明確由市、縣、村委會層層負責。對建筑廢材必須由施工單位負責回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