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租賃是指在約定時間內,租賃經營人將租賃汽車(包括載貨汽車和載客汽車)交付承租人使用,不提供駕駛勞務的經營方式。汽車租賃的實質是在將汽車的產權與使用權分開的基礎上,通過出租汽車的使用權而獲取收益的一種經營行為,其出租標的除了實物汽車以外,還包含保證該車輛正常、合法上路行駛的所有手續與相關價值。不同于一般汽車出租業務的是,在租賃期間,承租人自行承擔駕駛職責。汽車租賃業的核心思想是資源共享,服務社會。
按照不同的分類標準,汽車租賃具有不同的分類方法,常見的有按照租賃期長短劃分和按照經營目的劃分兩類。汽車租賃具有租賃期短,租用方便,由出租方提供維修保養等租后服務等特點。中國汽車租賃企業由于經營時間短,規模和實力有限,多采取分散獨立經營的模式,但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和租賃市場的成長,這種模式難以為顧客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限制了企業的市場開拓和經營規模的擴大,難以為企業提供持續健康發展的空間。汽車租賃企業在經歷了最初的市場培育之后,經營模式必將走上連鎖經營和與生產廠商合作的道路。
按照租賃期長短劃分
1997年頒布實施的《汽車租賃試點工作暫行管理辦法》中按照租賃期的長短將汽車租賃分為長期租賃和短期租賃。在實際經營中,一般認為15天以下為短期租賃,15~90天為中期租賃,90天以上為長期租賃。
長期租賃,是指租賃企業與用戶簽訂長期(一般以年計算)租賃合同,按長期租賃期間發生的費用(通常包括車輛價格、維修維護費、各種稅費開支、保險費及利息等)扣除預計剩存價值后,按合同月數平均收取租賃費用,并提供汽車功能、稅費、保險、維修及配件等綜合服務的租賃形式。
短期租賃,是指租賃企業根據用戶要求簽訂合同,為用戶提供短期內(一般以小時、日、月計算)的用車服務,收取短期租賃費,解決用戶在租賃期間的各項服務要求的租賃形式。
汽車租賃作為中國新興的交通運輸服務業,是滿足人民群眾個性化出行、商務活動需求和保障重大社會活動的重要交通方式,是綜合運輸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促進汽車租賃業健康發展,是轉變交通運輸發展方式、推進現代交通運輸業發展的重要舉措,對完善綜合運輸體系,轉變道路運輸發展方式,提高車輛、道路、停車場地等社會資源的利用效率,帶動旅游業、汽車工業、金融保險業的發展,提高人民群眾生活質量,都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