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人員須攜帶有效證件(身份證、護照)的原件和復印件,填寫報名表,由考場人員將報名信息現場錄入計算機。報考信息必須準確、完整,并經報考人員核對、簽字確認(照片信息的采集,在入場考試前進行)。準考證在報名當場打印發放。
1、中專學歷畢業后,任技術員滿四年或未認定技術員參加工作滿六年,必須參加考核,考試合格才能成為助理級職稱資格; 2、大專學歷畢業后,三年工作經驗,考核合格,認定助理級職稱資格; 3、本科學歷畢業后,一年見習期滿后,考核合格,認定助理職稱資格; 4、獲得碩士學位后,再從事本專業工作3年,考核合格,可初定中級職稱資格; 5、博士學位獲得者,考核合格,可初定中級職稱資格。
中級工程師評定原則 《工程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規定的任職基本條件: 擔任工程師職務,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備下列部門之一的條件 ⑴生產、技術管理部門 ①基本掌握現代生產管理和技術管理的方法,有獨立解決比較復雜的技術問題的能力。 ②能夠靈活運用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熟悉本專業國內外現狀和發展趨勢。 ③有一定從事生產技術管理的實踐經驗,取得有實用價值的技術成果和經濟效益。 ④能夠指導助理工程師的工作和學習。 ⑵研究、設計部門 ①有獨立承擔較復雜項目的研究、設計工作能力,能解決本專業范圍內比較復雜的技術問題。 ②較系統地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熟悉本專業國內外現狀和發展趨勢。 ③有一定從事工程技術研究、設計工作的實踐經驗,能吸收、采用國內外先進技術,在提高研究、設計水平和經濟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績。 ④能夠指導助理工程師的工作和學習。
破格申報中級職務者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二條: 1、獲國家科技進步、星火計劃四等獎或省、部級科技進步、星火計劃三等獎以上項目的主要完成者,或獲地(市)科技進步二等獎以上項目的主要完成者或獲省部優質產品或優質工程的主要技術負責人。 2、在地市級以上報刊發表專業技術論文三篇以上或專著。直接主持中型項目或中型骨干企業的專業技術工作,且連續二年以上取得了明顯效益者。 3、擔任助理級期間,成績顯著且獲地(市)級企業家或先進專業技術工作者稱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