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中國汽車報廢標準,屬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報廢:
① 輕、微型載貨汽車(含越野型)和礦山作業專用車累計行駛30萬千米,重、中型載貨汽車(含越野型)累計行駛40萬千米,特大、大、中和輕、微型客車(含越野型)及轎車累計行駛50萬千米,其他車輛累計行駛45萬千米;
② 各類出租汽車使用8年;輕、微型載貨汽車(含越野型)和帶拖掛的載貨汽年、礦山作業專用車使用8年,允許辦理最長不超過4年延緩報廢,延緩期間每年檢驗2次;其他輛使用10年,允許辦理最長不超過5年延緩報廢,延緩期間每年檢驗2次;從事營運性運輸的各種客車使用年限為10年,允許延緩4年報廢,延緩期間每年檢驗4次(每3個月檢驗一次);考慮到家庭轎車的發展,對于9座(含9座)以下非營運載客汽車(包括轎車、含越野型)使用15年,旅游載客汽車和9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上述車輛達到報廢年限后需繼續使用的,必須依據國家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有關規定進行嚴格檢驗,檢驗合理后可延長使用年限,但旅游載客汽車和9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可延長使用年限最長不超過10年,延長連用期間按規定增加檢驗次數,一個檢驗周期內連續三次檢驗不合格的應報廢。
③ 因各種原因造成車輛嚴重損壞或技術狀況低劣無法修復的;
④ 車型淘汰,已無配件來源的;
⑤ 汽車經長期使用,耗油量超過國家定型車出廠標準規定值15%的;
⑥ 經修理和調整仍達不到國家對機動車運行技術條件要求的;
⑦ 經修理和調整或采用排氣污染控制技術后,排放污染物仍超過國家規定的汽車排放標準的。
準確掌握《車輛報廢標準》報廢汽車回收利用的社會目標一是保護環境,二是節約資源。而執行《車輛報廢標準》是面臨的關。有些單位和個人為了購置新車,將未到報廢期限的舊車提前報廢,這既增 加了運輸成本,也造成了資源浪費。與此同時,也應嚴格控制延緩報廢,因此對延緩報廢作出嚴格檢驗手續等規定是十分必要的;否則會造成車輛的過度使用,也嚴重影響交通運輸質 量和效率,很難保證車輛的和環境不被污染。
機動車報廢所需資料:
1、居民身份證復印件(私車);
2、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公章(公車);
3、《機動車登記證書》;
4、《機動車行駛證》;
5、機動車注冊,轉移,注銷登記/轉入申請表(需填寫);
6、委托書(需填寫);
7、機動車車輛;
8、機動車車牌號 。
黃標車,是新車定型時排放水平低于國Ⅰ排放標準的汽油車和國Ⅲ排放標準的柴油車的統稱。通常是尾氣排放污染量大、濃度高、排放穩定性差的車輛。
按排放限值比較,一輛黃標車的排放量分別相當于5輛國Ⅰ、7輛國Ⅱ、14輛國Ⅲ、20多輛國Ⅳ汽油車。 這類在用車經環保定期檢驗,達到相關在用車排放標準的,核發黃色環保檢驗合格標志,可以上路行駛。黃標車由于單車排放高,應優先管控和淘汰。
在地方,“黃標車”是高污染排放車輛的別稱,是未達到國Ⅰ排放標準的汽油車,或未達到國Ⅲ排放標準的柴油車,因其貼的是黃色環保標志,因此稱為黃標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