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沒有可靠的防護設施時,高處作業必須系帶,否則不準在高處作業。同時帶的質量必須達到以使用要求,并要做到高掛低用。 登高作業前,必須檢查腳踏物是否可靠,如腳踏物是否有承重能力;木電桿的根部是否腐爛。嚴禁在石棉瓦,刨花板、三合板頂棚上行走。 不準在六級強風或大雨、雪、霧天氣從事露天高處作業。另外,還必須做好高處作業過程中的檢查,如發現人的異常行為、物的異常狀態,要及時加以排除,使之達到要求,從而控制高處墜落事故發生。
屋面檐口墜落事故的預防、控制要點:在屋面上作業人員應穿軟底防滑鞋;屋面坡度大于25°應采取防滑措施;在屋面作業不能背向檐口移動;使用外腳步手架工程施工,外排立桿要高出檐口1.2m,并掛好網,檐口外架要鋪滿腳手板;沒有使用外腳手架工程施工,應在屋檐下方設網。
洞口墜落事故的預防、控制要點:預防留口、通道口、樓梯口、電梯口、上料平臺口等都必須設有牢固、有效的防護設施(蓋板、圍欄、網);洞口防護設施如有損壞必須及時修繕;洞口防護設施嚴禁擅自移位、拆除;在洞口旁操作要小心,不應背朝洞口作業;不要在洞口旁休息、打鬧或跨越洞口及從洞口蓋板上行走;同時洞口還必須掛設醒目的警示標志等。
所謂高空作業通常指的是高處作業,指人在一定位置為基準的高處進行的作業。國家標準GB/T 3608-2008《高處作業分級》規定:“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作業,都稱為高處作業。”根據這一規定,在建筑業中涉及到高處作業的范圍是相當廣泛的。在建筑物內作業時,若在2m以上的架子上進行操作,即為高處作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