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嬰師培訓要求:
(1)培訓期限:根據其培養目標和教學計劃確定。晉級培訓期限:育嬰員不少于80標準學時;育嬰師不少于100標準學時;高級育嬰師不少于120標準學時。
(2)培訓教師:培訓育嬰員、育嬰師的教師應具本職業高級育嬰師職業資格證書或相關專業中級以上(含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培訓高級育嬰師的教師應具有本職業高級職業資格證書2年以上或相關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培訓內容
培訓內容主要為:孕產婦護理、嬰幼兒發展、 0~3歲嬰幼兒生理發育、飲食、心理發展特點、營養、日常生活護理、生活照料項目(飲食、飲水、睡眠、二便、三浴)、簡單輔食制作、日常保健及護理、家庭教育指導與培訓等。
授課形式 面授+實際操作訓練;培訓為期一個多月,業余時間上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