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高級工程師職稱評定條件:
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十年以上,擔任中級職務五年以上等。
副高級工程師職稱評定條件屬于高級職稱之一,高級職稱需要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十年以上,擔任中級職務五年以上。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擔任中級職務五年以上。中專、高中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擔任中級職務五年以上。
破格申報高級職務者必須具有以下其中兩條:獲得部、省級表彰的學科帶頭人;地市級以上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榮獲國家、省級表彰的鄉鎮企業家或廠長、經理。
在技術發明、創新、改造、專利、推廣、應用中,取得的經濟效益連續二年(申報高級職務的前二年)占該企業利稅總額(400萬元以上,貧困山區200萬元以上)20%以上的主要技術負責人。
副高級工程師職稱評定條件要求對本專業技術崗位的工作創立了有價值的經驗,并在省內同行業中推廣的主要貢獻者;擔任中級職務期間,成績顯著,并獲得省級以上先進工作者稱號的;或者在地市以上報刊或會議上發表過兩篇以上被同行專家認定為有價值的學術論文,或正式出版過有價值的著作或譯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