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有色金屬行業有特殊性,標準工作也有其特殊性,標準的范圍主要涉及到以下幾個方面:原料標準、產品標準、建設標準(或規范)、檢測標準、環境標準,其中產品標準一部分參照原生冶金的標準,另一部分需要制訂,特別是中間產品,如中間合金錠、金屬粉和一些特殊的產品。
廢稀貴金屬 含金、銀的廢液:渡金廢液、鍍銀廢液、廢定影液、廢腐蝕液等; 鍍金、鍍銀的廢電子元件、廢器皿、廢鐘表件,金銀電鍍的廢夾具、殘極; 廢感光乳劑、廢膠片、廢相紙、廢X光片等;
金屬開采和冶煉除給環境帶來影響外,還占用全球7%到8%的能源供應。回收比初級生產的金屬消耗更少的能源,同時降低對礦產開采地的整體影響。金屬回收還可以減少對低品位礦石的需求,避免未來稀缺的一些貴金屬的開采。
物質再生應用研究所(原內貿部物質再生應用研究所)采用硫代硫酸鈉溶液溶解廢膠片上的鹵化銀,溶解過程中參加抑制劑阻止膠片上明膠的溶解,溶解液經電解回收銀,片基回收應用。銀浸出率>99%,回收率98%,銀純度99.9%。此法已應用于工業消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