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是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和能力的等級稱號。職稱是對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的一種任職資格,它不是職務。是從事專業技術和管理崗位的人員達到一定專業年限、取得一定工作業績后,經過考評授予的資格。
高級工程師職稱評審條件:
具備博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且近2年的年度考核或績效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
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且近5年的年度考核或績效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
具備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的工程類博士專業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且近1年的年度考核或績效考核均稱職(合格)以上。
高級工程師正常申報條件:
(1)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十年以上,擔任中級職務五年以上。
(2)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五年以上,并需擔任中級職務五年以上。
(3)中專、高中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二十五年以上,并擔任中級的職務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報條件的人員,還必須遵紀守法,具有良好職業道德,能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在本專業崗位上做出顯著成績,且具備相應的專業理論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
注:具體的申報條件以申報職稱的評委會為準。
任高級工程師期間,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A、具有主持大中型工程技術項目或重點科技項目全過程的經歷,并該工程或項目得到社會承認或取得重大經濟效益。
B、具有將國內外先進技術或新理論應用于科研和生產實際工作、開拓新的應用研究領域或解決生產實踐中重大技術問題的經歷,并被證明是正確的。
C、具有組織編制本學科或本行業具有國內外先進水平的技術發展規劃的經歷;或具有撰寫大型工程、重大科研課題立項論證報告的經歷。
D、具有多年主持技術工作、指導高級工程師或研究生開展科研和技術工作的經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