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員 主要工作內容是在項目經理領導下,深入施工現場,協助搞好施工監理,與施工隊一起復核工程量,提供施工現場所需材料規格、型號和到場日期,做好現場材料的驗收簽證和管理。
二級建造師綜合意義和綜合職能上來講和一級建造師相差不多。綜合大體有以下兩點。1、一、二級建造師可以到相應資質建筑業企業單位擔任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2、一級注冊建造師可擔任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項目負責人,二級注冊建造師可以承擔中、小型工程施工項目負責人。第二從可以擔任的建筑工作范圍來分:一級建造師可以從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鐵路工程、民航機場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礦業工程、機電工程共10個。二級建造師分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礦業工程和機電工程 共6個。
注冊建造師的執業范圍: 注冊建造師有權以建造師的名義擔任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從事其他施工活動的管理;從事法律法規或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 注冊建造師擔任項目經理 注冊建造師資格是擔任大中型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之必要條件。建造師需按人發[2002]111號文件的規定,經統一考試和注冊后才能從事擔任項目經理等相關活動,是強制性要求,而項目經理的聘任則是企業行為。
二級建造師是建筑類的一種執業資格,是擔任項目經理的前提條件。注冊建造師以技術為依托,以工程項目管理為主業的注冊執業人士。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和住建部門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經過注冊登記后,即獲得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注冊后的建造師方可受聘執業。二級建造師考試科目有三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