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屬回收是指從廢舊金屬中分離出來的有用物質經過物理或機械加工成為再生利用的制品,是從回收、拆解、到再生利用的一條產業鏈。金屬回收產業形成了一個完整的產業鏈及再生利用生態圈。這個產業鏈從國外廢料供貨商開始,經過貿易商、進口商、代理商、港口、拆解廠(定點企業或五金廠)、回收公司、金屬加工廠等環節,實現了資源的有效利用。
電解退銀新工藝
物質再生應用研究所自行設計電解退銀設備,以石墨板為陰極,不銹鋼滾筒為陽極,滾筒上有許多細孔。檸檬酸鈉和亞硫酸鈉為電解液,鍍銀件從滾筒首端進入,從滾筒尾端送出。鍍件表層上的銀進入電解液,鍍件基體完全無損可返回從新電鍍應用。銀回收率97—98%,銀粉純度99.9%。
同期下發通知為了促進再生資源的回收利用,促進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的健康有序發展,節約資源,保護環境,促進稅收公平和稅制規范,經批準,決定調整再生資源回收與利用的增值稅政策,取消了“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銷售其收購的廢舊物資免征增值稅”和“生產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入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銷售的廢舊物資,可按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開具的由稅務機關監制的普通票據上注明的金額,按10%計算抵扣進項稅額”的政策。 在2008年12月31日前,各地主管稅務機關應注銷企業在防偽稅控系統中“廢舊物資經營單位”的檔案信息,收繳企業尚未開具的專用票據,重新核定企業增值稅專用票據的開票限額和購票數量,做好增值稅專用票據的發售工作。在2010年底以前,對符合條件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再生資源繳納的增值稅實行先征后退政策。
廢料是指報廢的物料,即經過相當使用,本身已經殘缺不堪或磨損過甚或已經超過其壽命年限,以至失去原有的功能,本身已經無利用價值的物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