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是根據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制定的標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級。取得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的企業可承擔本類別各等級工程的工程總承包、施工總承包和項目管理業務。承包工程范圍特級資質可承擔各類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建筑施工總承包資質的辦理申請需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報送建設部,由建設部建筑管理司組織專家委員會進行評審,并提出評審意見;其中涉及鐵道、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方面資質的,由建設部送有關部門初審。專家委員會提出評審意見或有關部門提出初審意見后,建設部審批。
建筑資質包含建筑施工總承包資質、技術專業承攬資質和工程施工勞務公司資質。有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道路工程施工總承包、機電工程工程施工總承包等12項資質。申請辦理市政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只需考慮規范規定的推、挖、鏟、運等有關的工業設備及有關符合規定的測試儀器就可以。
建筑工程總施工單位能夠 將承攬工程中的一部分工程分包給具備相對資質標準的工程分包企業;可是,除總承包協議中承諾的工程分包外,務必經施工單位認同。施工總承包的,建筑工程主體工程的工程施工務必由總施工單位自主進行。建筑工程總施工單位依照總承包協議的承諾對施工單位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