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準可承攬:
1、12層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50米以上的構筑物或建筑物。
3、單體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跨跨度21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區或建筑群體。
6、單項建安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級。
特級資質標準:1、企業注冊資本金3億元以上。2、企業凈資產3.6億元以上。3、企業近3年年平均工程結算收入15億元以上。4、企業其他條件均達到一級資質標準。
獲得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下稱施工總承包企業),能夠 承攬施工總承包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能夠 對所承攬的施工總承包工程內各技術專業工程所有自主工程施工,還可以將技術專業工程或勞務公司工作依規工程分包給具備相對資質的技術專業承攬企業或工程分包企業。
凡具有工程勘察、設計或者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都可以依法從事資質許可范圍內相應等級的建設工程總承包業務。但是,承接施工總承包業務的,必須是取得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企業也可以組成聯合體對工程項目進行聯合總承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