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既是對專業技術人才能力的承認,又是反映一個人的專業技術或學術水平的等級,職稱是人才成長的見證,在職稱改革之前,職稱和職務是不區分的,因此目前口頭上職稱和職務仍然是混用的;職稱改革之后職稱的評審和專業技術職務的聘任是相分離的,獲得職稱后,需要被聘任為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才能享受相應的待遇,所以說人才評完職稱以后,本單位都會對您進行聘任,所謂掛靠也是其他單位對您進行聘任,聘任以后才會給您相應的費用。
工程師職稱可評可考,具備職稱評定條件的人員不用參加全國通考,可以直接評定職稱,與考試獲得的職稱具有同等效力,職稱由各省、市人事主管部門進行評定,政務網站統一查詢,政府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等均與認可,并且可以將職稱評定檔案調入所在單位主管人事部門,全國通用。
職稱也稱專業技術資格,是專業技術人員學術、技術水平的標志,代表著一個人的學識水平和工作實績,表明勞動者具有從事某一職業所必備的學識和技能的證明,同時也是對自身專業素質的一個被社會廣泛接受、認可的評價。對個人來說,職稱與工資福利掛鉤,同時也與職務升遷掛鉤,是求職的敲門磚,同時也是聘任專業技術職務的依據。對資質企業來說,職稱是企業開業,資質等級評定、資質升級、資質年審的必須條件。
評審職稱一般需要職稱申報人具備有一定的學歷水平,一般學歷大專,工作了一定相應的年限,取得一定工作業績和榮譽成果,通過了單位審核,可以向職稱評審委員會提交評審材料,經過評審委員們綜合考察評價后可以獲得相應的職稱資格,并可以獲得政府機關及國有企事業單位的認可,按照相關政策給予相應的職稱待遇。雖然當今我國職稱評審制度上還存在很多不足之處,但從整體上來說,在任用、提拔人才方面還是有發揮有效的作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