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用油管理,切實推進全市空氣質量持續提升,日前,青島市流動供油工作專班結合實際制定印發了《青島市非道路移動機械用油實施方案(試行)》。
方案規定,在青島市范圍內的用油單位及其使用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允許使用流動供油方式,由加油站向本市區域內用油單位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銷售車用柴油。用油單位必須與加油站簽訂采購合同,并取得采購發票,方可采用流動供油方式。加油站要符合《山東省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管理暫行規定》(魯商字〔2021〕81號)等要求。加油站、用油單位必須使用取得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許可的運輸車輛配送或自提,并隨車攜帶采購合同、采購發票原件或復印件。運輸過程中要嚴格執行《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19年第29號)等相關規定。銷售、使用的車用柴油質量要符合現行油品質量標準要求。
新規的實施,將進一步規范非道路移動機械用油管理,建立由具備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的加油站向本市區域內施工工地、物流園區、重點使用機械企業等用油單位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協議銷售符合現行油品質量的車用柴油的供油模式,減少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排放,改善大氣環境質量。
各相關職能部門依據職責分工做好監督檢查。公安部門負責做好對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的監督檢查工作;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做好車用油品溯源工作;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審核車輛及人員的成品油道路運輸資質;商務部門負責向社會公示合法加油站名單、督促加油站與用油方簽訂采購協議或合同;市場監管部門負責確保銷售的車用柴油符合現行質量標準要求,并配合做好車用油品溯源工作。各部門依據職責分工以及各自領域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對流動供油機制各環節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的,督促限期整改;存在違法行為的,依法查處。
非道路移動機械納入監管已然成為趨勢,在此背景下,工匠人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主研發了非道路移動機械平臺,構建覆蓋全終端+全場景非道路移動機械管理解決方案。
本系統針對挖掘機、裝載機、平地機、鋪路機、壓路機、叉車等非道路移動機械管理而設計,可有效提升相關部門對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排放管理的能力。
系統包括非道路移動機械檔案信息管理、性管理、檢測管理、使用人管理和在線監測管理等,同時為治理工作提供移動源數據分析、路面移動執法等統一的數據基礎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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