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改善環境空氣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山東省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防治規定》(省政府令第327號)和山東省生態環境廳等9部門《關于印發山東省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排放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魯環發〔2022〕1號)等文件要求,經研究,決定在我市行政區域內劃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用區域(以下簡稱禁用區),并明確使用標準。現通告如下。
一、適用范圍本通告所稱非道路移動機械,是指以壓燃式、點燃式發動機和新能源為動力的移動機械和可運輸的各類工業設備,如裝載機、推土機、挖掘機、起重機、壓路機、攤鋪機、平地機、叉車、場內車輛、工業鉆探設備、發電機組等。
二、禁用區范圍
本通告所指禁用區域分為核心禁用區和一般禁用區。
(一)核心禁用區范圍
1.市中心城區(含張店區、高新區、經濟開發區):姜萌路、G309(國道309)、G205(國道205)、黃河大道、魯山大道、淄河大道閉合圈所圍合區域。
2.淄川區:南環路、慶淄路—將軍西路—張博附線(國道205)、膠王路(省道509)、湖南路(省道231)閉合圈所圍合區域。
3.博山區:西過境路、瓏山路、五嶺路、南秋泉路閉合圈所圍合區域。
4.周村區:西外環路、周村區-鄒平市交界、G309(國道309)、姜萌路、慶淄路、米山路閉合圈所圍合區域及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其他部分規劃建設用地。
5.臨淄區:溡源路、臨淄大道、博臨路、張皇路、北齊路、臨淄大道、牛山路、淄江路、乙烯路閉合圈所圍合區域。
6.桓臺縣:柳泉北路、桓臺大道、規劃一中中路、漁洋街、一中西路、規劃學校北側道路、柳泉北路、工業街、張北路、建設街、順河路、規劃商城南路、規劃東岳路、趙家南路、少海路、壽濟路閉合圈所圍合區域。
7.高青縣:東鄒路、田橫路、青苑路、北環路、開泰大道、南外環、干二排閉合圈所圍合區域。
8.沂源縣:華源路、沂邳線、興源路、沂河路閉合圈所圍合區域和沂源經濟開發區縣城規劃范圍內部分區域。
9.文昌湖省級旅游度假區:正陽西路、花海北路、正陽路、省道102、姜萌路、環湖東路、膠王路、石佛東路、商中路、商家鎮人民政府南側圍墻閉合圈所圍合區域。
10.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駐地。
以上區域均包含邊界道路。
(二)一般禁用區范圍
本市行政區域內除核心禁用區以外的城市建成區。
三、管控要求
(一)本市行政區域內使用的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物排放不得超過《非道路移動柴油機械排氣煙度限值及測量方法》(GB36886-2018)規定限值。
2022年12月5日起,核心禁用區范圍內使用的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物排放不得超過《非道路移動柴油機械排氣煙度限值及測量方法》(GB36886-2018)規定的Ⅲ類限值。
(二)本市行政區域內使用的非道路移動機械,應向轄區生態環境部門提交環保編碼登記信息并申領環保號碼,未申領的不得使用。進入禁用區內施工工地、物流園區、重點使用機械企業等單位作業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需使用“山東省非道路移動源排放監管平臺(微信小程序)”完成進出場(廠)登記管理,未在系統進行進出場(廠)登記的不得在上述區域使用。
(三)進入核心禁用區作業的非道路移動機械,應同時滿足《非道路移動機械用柴油機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三、四階段)》(GB20891-2014)中的國三及以上階段性排放標準,安裝與市生態環境部門聯網的實時定位裝置,并提供半年內機械排放合格證明材料等條件,方可在該區域內作業。核心禁用區內使用新能源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免于安裝實時定位裝置及提供排放合格證明。
(四)一般禁用區內禁止使用《非道路移動機械用柴油機排氣污染物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