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軟認定”是指軟件產品的登記和軟件企業的認定。
一、軟件產品登記
軟件產品是指向用戶提供的計算機軟件、信息系統或設備中嵌入的軟件或在提供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應用服務等技術服務時提供的計算機軟件。
軟件產品實行登記和備案制度。未經軟件產品登記和備案或被撤消的軟件產品,不得在我國境內經營或者銷售。
軟件產品的登記首先應具備兩個前提:
1、軟件產品在我國境內開發及申請單位擁有知識產權的有效證明。(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或軟件專利證書);
2、軟件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證明材料(軟件產品登記測試報告)
二、軟件企業認定
軟件企業是指在我省行政區域內依法設立的企業法人,以計算機軟件開發生產、系統集成、應用服務和其他相應技術服務為其經營業務和主要收入。軟件企業實行認定和備案制度,經過認定和備案的軟件企業才能享受國家針對軟件企業的相關優惠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