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當將報廢新能源汽車車輛識別代號及動力蓄電池編碼、數量、型號、流向等信息,錄入“新能源汽車國家監測與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溯源綜合管理平臺”系統,并按照互通互用接口標準與成都市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溯源信息平臺連接。
通過對廢棄鋰離子電池中金屬回收的經濟性分析,得出采用鈷酸鋰、三元系電池回收利用效果更好,但錳酸鋰、磷酸鐵鋰電池回收效果不佳,應加強鋰離子電池回收技術的研究,降低成本,提高資源利用率,建立了“生產-銷售-回收-再生產”循環利用體系,實現綠色環保、經濟效益良好。
目前鋰電池組的首次使用壽命約為10年,或者約為25萬公里。電池達到這種使用后,還有剩余的殘值能量。對于這樣的東西,電池可以通過回收進行二次利用。目前,這些梯級電池大多用于小功率路燈系統,實際功率不超過12W。電池供應主要來自兩輪低速電動車、電動工具和筆記本電腦。
為防止報廢車輛非法進入市場,每輛報廢車輛的報廢過程應通過七個程序進行驗證、初步解決、拍照、歸檔、切割、拆卸和分類,要求非常嚴格。拆卸報廢車輛,簽署五項程序:領取車輛,申請報廢證書,轉移到拆卸現場,拆卸結束拆卸驗收,然后將報廢材料輸入計算機終身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