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職稱,是指研究實習員;助教;助理工程師、技術員;助理農藝師、農業技術員;醫(藥、護、技)師、醫(藥、護、技)士;助理實驗師、實驗員;助理統計師、統計員;助理經濟師;助理會計師、會計員;助理編輯、見習編輯;助理翻譯;助理記者;助理館員、管理員等。
助理工程師
1.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
2.具有獨立完成一般性技術工作的實際能力,能處理本專業范圍內一般性技術難題。
3.具有指導技術員工作的能力。
4.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工程技術崗位見習1年期滿,經考察合格;或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技術員職稱后,從事技術工作滿2年;或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學歷,取得技術員職稱后,從事技術工作滿4年。技工院校畢業生按國家有關規定申報。
破格申報高級職務者必須具有下列條件中的二條:
1、獲得部、省級表彰的學科帶頭人;地市級以上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榮獲國家、省級表彰的鄉鎮企業家或廠長、經理。
2、獲得國家科技進步三等獎以上;省、部二等獎以上;地市一等獎以上(含發明獎、成果獎、自然科學獎、星火獎)項目的主要完成者;獲得金、銀產品獎或省、部級產品獎或工程獎的主要生產技術負責人;創、省級新產品獎的主要生產技術負責人。
3、直接主持完成大型項目或負責大中型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或對非公有制企業技術發展作出突出貢獻,取得明顯經濟效益者;企業連續二年營業收入在2000萬元以上(省確定的山區縣1000萬元以上)、或利稅在400萬元以上(省確定的山區縣200萬元以上)的主要負責人。
4、在技術發明、創新、改造、專利、推廣、應用中,取得的經濟效益連續二年(申報高級職務的前二年)占該企業利稅總額(400萬元以上,貧困山區200萬元以上)20%以上的主要技術負責人。
5、對本專業技術崗位的工作創立了有價值的經驗,并在省內同行業中推廣的主要貢獻者;擔任中級職務期間,成績顯著,并獲得省級以上先進工作者稱號的;或者在地市以上報刊或會議上發表過兩篇以上被同行專家認定為有價值的學術論文,或正式出版過有價值的著作或譯著。
破格申報中級職務者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二條:
1、獲國家科技進步、星火計劃四等獎或省、部級科技進步、星火計劃三等獎以上項目的主要完成者,或獲地(市)科技進步二等獎以上項目的主要完成者或獲省部優質產品或優質工程的主要技術負責人。
2、在地市級以上報刊發表專業技術論文三篇以上或專著。直接主持中型項目或中型骨干企業的專業技術工作,且連續二年以上取得了明顯效益者。
3、擔任助理級期間,成績顯著且獲地(市)級企業家或先進專業技術工作者稱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