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師(中、高級)職稱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等級統一考試。考試均為上機操作,每個模塊考50分鐘。每位應考人員必須參加二至三個模塊的考試。1952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專業技術人員可以免考。應考人員必須在本年度內并在同一考點通過所有規定科目(模塊)的考試,方可取得合格證書,否則成績均作無效處理。首次考試的應考人員可根據考點的報名情況和本人意愿自行慎重選擇考點。
高級職稱: (1)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十年以上,擔任中級職務五年以上。 (2)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擔任中級職務五年以上。 (3)中專、高中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擔任中級職務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報條件的人員,還必須遵紀守法,具有良好職業道德,能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在本專業崗位上做出顯著成績,且具備相應的專業理論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
助理工程師 1.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 2.具有獨立完成一般性技術工作的實際能力,能處理本專業范圍內一般性技術難題。 3.具有指導技術員工作的能力。 4.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工程技術崗位見習1年期滿,經考察合格;或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技術員職稱后,從事技術工作滿2年;或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學歷,取得技術員職稱后,從事技術工作滿4年。技工院校畢業生按國家有關規定申報。
破格申報中級職務者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二條: 1、獲國家科技進步、星火計劃四等獎或省、部級科技進步、星火計劃三等獎以上項目的主要完成者,或獲地(市)科技進步二等獎以上項目的主要完成者或獲省部優質產品或優質工程的主要技術負責人。 2、在地市級以上報刊發表專業技術論文三篇以上或專著。直接主持中型項目或中型骨干企業的專業技術工作,且連續二年以上取得了明顯效益者。 3、擔任助理級期間,成績顯著且獲地(市)級企業家或先進專業技術工作者稱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