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說明
為大力發展首店經濟,助力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建設,南京市商務局、發改委、財政局、文旅局、體育局、會展辦聯合出臺《關于促進首店經濟發展的若干措施》,通過發揮載體作用促進品牌落地、構建“首店+”功能體系等系列舉措,吸引更多優質資源集聚,進一步提升消費品質、激發消費活力、推動消費升級。
申報獎勵
(1) 引入中國 (內地)首店的給予50萬元獎勵;
(2) 引入江蘇首店、旗艦店的給予10萬元獎勵;
(3) 引入餐飲品牌首店、旗艦店,按照以上獎勵標準的50%執行;
(4) 單個商業載體每年獎勵不超過200萬元。此外,對納入社零統計、符合條件的首店品牌,予以20萬元獎勵。
申報條件
(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從事商貿流通業經營、服務、管理的企業、機構、經濟組織等單位;
(二)項目申報單位經營狀況良好,財務管理制度健全;
(三)申報項目能夠按計劃實施;
(四)項目獲得中央財政資金支持或其他市級財政資金支持的不得重復申報。
申請資料
(一)資金申請表;
(二)企業簡介;
(三)項目單位法人文件復印件(營業執照副本、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等);
(四)項目單位近三年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政策優勢
(一)放寬認定條件;
(二)招引企業獎勵;
(三)支持品牌企業連鎖發展;
(四)首店裝修獎勵;
(五)首店租金獎勵。
選擇博偉的原因:
經驗:15余年的從業經驗,18000+家企業的服務項目;
專業:團隊實踐經驗豐富,熟悉申報流程,快速立項;
服務:積極溝通方案,盡心為您服務,直至滿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