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大廈消防維保要求
一、標的:**大廈消防系統設備的維護保養。
二、服務地點:**市**路**大廈。
三、服務年限:投標方維保服務期限為壹年。
四、維護要求:
(1)投標單位應具備國家認證資質,確保所有維保人員具有相應的技術能力及操作證件。
(2)按照行業規范制定維保內容及周期,保證大廈消防系統的完好率100%(即:整個消防系統設備在服務年內正常運行,隨時具備啟動條件)
(3)消防控制系統發生故障時,乙方必須在24小時內給予解決(特殊情況無法修復,乙方應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證系統那能夠隨時啟動,滿足大廈使用要求)。
(4)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甲方要求,為甲方系統無償提供修理及更換設備零備件。
(5)在維保合同年內根據委托方實際要求,修改編寫溫感、煙感編號。
(6)乙方應有充作的備品備件儲備,保證大廈系統設備在故障時能夠及時維修。
(7)根據大廈消防系統的特點,應制定出切實可行的保養計劃,有專人負責實施。
(8)維保單位根據維護細則定期進行月檢、季檢、年檢,同時對工程范圍內的設備進行維護保養,每次維護保養工作完成后,分別由雙方負責人簽字存檔。(注:年檢和季檢的當月不再進行月檢)。
(9)月檢、季檢和年檢的維護工作完成后,維保單位應做出維護報告書,經由甲方現場負責人由簽字后存檔。在不定期巡檢期間,若委托方通知維保單位到現場,維保單位兩次不按時到達現場處理故障,視為違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10) 對委托方消防系統日常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和技術咨詢。
(11)做好每次維保記錄,建立客戶檔案。
(12)維保單位應幫助客戶建立消防系統操作流程和消防規章制度。
(13)維保單位根據大廈消防系統的特點制定出切實可行的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14)維保單位每月按計劃抽樣測試部分設備,保證一年內所有設備全部測試一遍。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行。
(15)維保單位每年負責請專業的消防檢測隊伍進行詳細的消防檢測,包括消防設施檢測及消防電氣性能檢測。出具正規檢測報告,報請消防部門備案。
(16)維保單位完全負責同消防部門的業務,確保不因消防問題而耽誤其它工作的正常進行。
(17) 維保單位應派專人常駐工作,協助處理日常問題。
(18)維保單位應對在1周之內重復維修2次以上(含2次)的設備進行徹底檢修以及更換零備件,以保證大廈消防主機無故障報警。
近期,國外及我國相繼發生高層建筑火災,引起社會普遍關注。高層建筑需要配備哪些消防設施?高層建筑火災中如何逃生?
高層建筑嚴禁違規采用易燃可燃外墻保溫材料。對外墻保溫防護層破損開裂、脫落,未將保溫材料完全包覆的,要及時修繕。
嚴禁在高層建筑外墻違規進行電焊、氣焊等明火作業,禁止在建筑周圍堆放可燃物、燃放煙花爆竹;汽車、電動車停放要與建筑外墻保持一定的距離。
高層建筑要按消防技術規范設置消防設施,并經常維護保養,確保齊全好用;防火門要常閉。
進入高層建筑內,請注意觀察疏散通道、出口和避難層所在位置;遇到火情,迅速從近的出口有序逃生,不可貪戀錢財,不要返回火場拿取財物。
高層建筑疏散樓梯、走道嚴禁堆放雜物以及違規停放、充電的電動車,確保疏散通道暢通。
社區管委會、高層建筑物業單位要定期開展防火檢查巡查,組織實施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高層建筑使用單位按要求配備專業電工,嚴格落實用火用電用氣管理制度,定期檢測維護電氣線路、燃氣管線,及時消除隱患。
高層建筑居民住戶要制定家庭防火和火場逃生計劃,備齊毛巾、防毒面罩等器材,熟記逃生路線,實地勘驗疏散通道是否暢通。
高層建筑管理或使用單位,應建立集防火、滅火、宣傳培訓于一體的微型消防站,配齊人員和必要的裝備器材,與公安消防隊開展聯勤聯訓,提升撲救初起火災能力。
布線
(1)在管內或線槽內的穿線,應在建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結束后進行。在穿線前,應將管內或線槽內的積水及雜物清除干凈,有利于穿線后提高線路的絕緣電阻,在穿線時,必須使用護圍,以保護導線絕緣層。
(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應單獨布線,系統內不同電壓等級、不同電流類別的線路,不應穿在同一管內或線槽的同一槽孔內。
(3)導線在管內或線槽內,不應有接頭或扭結。導線的接頭,應在接線盒內焊接或用端子連接。
(4)敷設在多塵或潮濕場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連接處,均應作密封處理。穿越人防防護墻或臨空墻處,應按規范要求做好密閉處理。
(5)管路超過下列長度時,應在便于接線處裝設接線盒:
① 管子長度每超過30m,無彎曲時;
② 管子長度每超過20m,有1個彎曲時;
③ 管子長度每超過15m,有2個彎曲時;
④ 管子長度每超過8m,有3個彎曲時。
(6)金屬管子入盒時,盒外側應套鎖母,內側應裝護口,在吊頂內敷設時,盒的內外側均應套鎖母。在吊頂內敷設各類管路和線槽時,宜采用單獨的卡具吊裝或支撐物固定。
(7)線槽的直線段應每隔1.0~1.5 m設置吊點或支點,在下列部位也應設置吊點或支點:
①線槽始端、終端及接頭處;
②距接線盒0.2 m處;
③線槽走向改變或轉角處,應采用防晃吊架。
(8)吊裝線槽的吊桿直徑,不應小于6mm 。
(9)管線經過建筑物的變形縫(包括沉降縫、伸縮縫、抗震縫等)處,應采取補償措施,導線跨越變形縫的兩側應固定,并留有適當余量。
(10)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導線敷設后,應對每回路的導線用500V的兆歐表測量絕緣電阻,其對地絕緣電阻值不應小于20MΩ。
火災探測器的安裝
(1)點型火災探測器的安裝位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 探測器至墻壁、梁邊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0.5m 。
② 探測器周圍0.5m內,不應有遮擋物。
③ 探測器至空調送風口邊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1.5m;至多孔送風頂棚孔口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0.5m。
④ 在寬度小于3 m的內走道頂棚上設置探測器時,宜居中布置。點型感溫探測器的安裝間距,不應超過10 m;點型感煙探測器的安裝間距,不應超過15 m。探測器距端墻的距離,不應大于探測器安裝間距的一半。
⑤ 探測器宜水平安裝,當必須傾斜安裝時傾斜角不應大于45°。
(2)線型火災探測器和可燃氣體探測器等有特殊安裝要求的探測器,應符合現行有關國家標準的規定。
(3)探測器的底座應固定牢靠,其導線連接必須可靠壓接或焊接,當采用焊接時,不得使用帶腐蝕性的助焊劑。
(4)同一工程中的導線,應根據不同用途選不同顏色加以區分,相同用途的導線顏色應一致。電源線正極應為紅色,負極應為藍色或黑色。
(5)探測器底座的外接導線,應留有不小于15cm的余量,入端處應有明顯標志。
(6)探測器底座的穿線孔宜封堵,安裝完畢后的探測器底座應采取保護措施。
(7)探測器的確認燈,應面向便于人員觀察的主要入口方向。
(8)探測器在即將調試時方可安裝,在安裝前應妥善保管,并應采取防塵,防潮,防腐蝕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