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常見缺陷
1、在電氣施工圖中設計說明未準確闡述聯動邏輯關系。
2、在總線制聯動系統設計中,消防控制室未考慮手動直接控制主要滅火設備。例如CO2氣體滅火系統。
3、消火栓按鈕未考慮設計直接啟泵線路。
4、在消防聯動中,未考慮非消防電源的切斷及電梯迫降到底的返饋信號。
5、報警系統僅考慮保護接地,未設計工作接地。
6、消防控制室設置位置不妥。(有的設計在二樓)
7、未考慮消控室供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用的消防電源。
8、未采用有直接手動控制功能的報警產品
規范規定:消防聯動控制設備應設有對重要消防聯動設備的直接手控制功能,能顯示泵啟動信號。當消防聯動控制設備采用總線控制方式還應至少設有六組直接輸出接點
9、在有些二總線報警系統中,未設計短路隔離器。
10、大部分工程在設計時沒有考慮設置備用擴音機。
11、在較多工程設計中一些設備間未設置對講電話。
12、消防聯動邏輯編制混亂
原因:
一、有些設計人員對消防聯動邏輯的理解不正確。
表現為:水流指示器與火災探測器及壓力開關與門報警后才啟動噴淋泵;消火栓按鈕及火災探測器與門報警后啟動消防泵;手動報警按鈕及火災探測器與門報警后啟動卷簾門,如此等等,不一而足。而GB50166-9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安裝驗規范》條文說明中詳細闡明聯動邏輯關系。
(1)報警信號:一個探測器報警、水流指示器報警等。
(2)報警確認信號:可靠的確認是人工確認,也可以用電視監控。在系統設計上,一般用兩組探測器或兩種不同類別的火災探測器同時報警后的"與"門信號作為"火災的確認"方法,條文中的"火災報警后",是指一個探測器或一個回路探測器報警。"火災確認后",是指兩個探測器報警的"與"門信號發出后。
(3)卷簾門的控制
對于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簾,應按下列程序控制下降:
(a)感煙探測器動作后,卷簾下降至距地(樓)面1.8m;
(b)感溫探測器動作后,卷簾下降到底;
用于防火分隔的防火卷簾,火災探測器動作后,卷簾應下降到底。
防火分區分隔
如果建筑內空間面積過大,火災時則燃燒面積大、蔓延擴展快,因此在建筑內實行防火分區和防火分隔,可有效地控制火勢的蔓延,既利于人員疏散和撲火救災,也能達到減少火災損失的目的。
防火分區包括水平防火分區和豎向防火分區。
水平防火分區是指在同一水平面內,利用防火隔墻、防火卷簾、防火門及防火水幕等分隔物,將建筑平面分為若干個防火分區、防火單元;
豎向防火分區指上、下層分別用耐火的樓板等構件進行分隔,對建筑外部采用防火挑檐、設置窗檻(間)墻等技術手段,對建筑內部設置的敞開樓梯、自動扶梯、中庭以及管道井等采取防火分隔措施等。
防火分區的劃分應根據建筑的使用性質、火災危險性以及建筑的耐火等級、建筑內容納人員和可燃物的數量、消防撲救能力和消防設施配置、人員疏散難易程度及建設投資等情況綜合考慮。
基本要求是:
1、每個防火分區必須設有至少兩個出口;
2、疏散路線必須滿足室內遠點到房門,房門到近出口或樓梯間的行走距離限值;
3、疏散方向應盡量為雙向疏散,疏散出口應分散布置,減少袋形走道的設置;
4、選用合適的疏散樓梯形式,樓梯間應為的區域,不受煙火的侵襲,樓梯間入口應設置可自行關閉的防火門保護;
5、通向地下室的樓梯間不得與地上樓梯相連,如必須相連時應采用防火墻分隔,通過防火門出入;
消防聯動系統的四大功能設計
與擴音對講系統聯動
當火災報警控制器收到現場報警信號后,通過擴音對講系統實現聯動。它通過干接點方式(開關信號)將報警信號送到擴音對講系統中,經擴音對講系統識別后進行聯動操作,利用擴音對講系統中的警報/語音發生器在裝置區內進行廣播,進行人員疏散。
水噴淋、消防炮聯動
火災報警控制器在收到現場火災探測器或傳感器的報警信號并確認后,啟動火災現場水噴淋控制閥,或易燃易爆裝置區的消防炮。火災報警控制器對每個控制閥、消防炮及壓力開關設置了獨立地址進行監視,任何一個水流指示器、消防炮和控制閥動作,在火災報警控制器上顯示其相應位置。
氣體滅火控制器
氣體滅火控制器與火災報警控制器通過通訊接口通訊。后者對前者進行自動控制,并顯示前者的狀態信息,且有延時、時間、日期顯示,也可進行手動噴放或中止控制。
防火、排煙、送風聯動
火災報警控制器接到報警信號并得到確認后,立即關閉空調系統和非消防電源,打開發生火災層的排煙閥門,啟動排煙風機,同時,打開發生火災層的上一層和下一層的正壓送風閥門,啟動加壓風機,向樓梯間加壓,防止煙霧侵入,保證人員疏散時空氣清新。整個過程由智能控制模塊來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