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交通工程專業職稱申報評價辦法(試行)
本辦法適用于從事道路與橋梁隧道工程專業、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船舶工程與水運技術專業、軌道交通工程與運輸專業、道路運輸專業等 5 個交通專業領域工作的技術人員申報職稱。
高級工程師論文、著作要求
擔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以來,至少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公開出版本專業專著、合著(第 1 作者或注明本人牽頭編寫章節)或譯著(獨立作者)1 部以上;
(2)在公開出版的期刊上發表較高水平的本專業論文 1 篇以上(第 1 作者);
(3)長期在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或縣以下企事業單位工作的,可以提供 1 篇由本人撰寫、經單位審核屬實且不少于 5000 字的本專業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
破格申報高級工程師職稱要求(擔任工程師職務以來)
論文、著作至少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公開出版本專業專著、合著(第 1 作者或注明本人牽頭編寫章節)或譯著(獨立作者)1 部以上;
(2)在公開出版的期刊上發表較高水平的本專業論文 2 篇以上(第 1 作者),其中 1 篇發表在中文核心期刊。
不管是正常評高級工程師,還是破格評,出書都是比較穩妥、性價比較高的一個條件。獨著、合著都可以安排。
《公路橋梁工程施工******》
《路橋工程******造價研究》
《城市交通******》
《交通******運輸》
《交通規劃***分析》
《軌道交通工程***管理》
以上僅是部分征集主編/副主編的學術著作選題,更多選題方向可私信詳細溝通安排。歡迎打cal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