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類危險品進口報關丨6類危險品進口清關-南沙港報關行
1、進口貨物裝運前,國內收貨人應向國外供應商索取數據單、危險公示標簽,自行審核并翻譯成中文版本,按要求粘貼或栓掛在貨物包裝上。
2、如國內收貨人獲取不到相關資料或無法確定資料是否合規,可要求供應商提供少量樣品,送有資質的實驗室進行數據單、危險公示標簽審核。
3、確保一書一簽信息真實、準確并相互一致,格式是否完整,內容是否(數據單16項,危險公示標簽6項)。
口岸海關對進口危險化學品實施批批驗核,口岸查驗環節需檢查危險公示標簽、數據單以及進口企業提供的符合性聲明等是否符合要求。對進口危險化學品所用包裝,需檢驗包裝型式、包裝標記、包裝類別、包裝規格、單件重量、包裝使用狀況等是否符合相關要求的規定,合格后予以放行。
危險品進口申報時所需資料如下:
1、裝箱單,合同,發票,提單
2、進口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符合性聲明
3、中文標簽(備案)
4、報關委托書/報檢委托書
5、貨物圖片和說明
6、MSDS/SDS(即化學品技術說明書)
7、報檢報關的基本資料(企業資料,申報要素等)
對于進口危險品的企業來說,務必要做好這幾件事情:
是在發貨前找好專業的報關公司或者代理公司,又或者直接和船公司碼頭確認自己的危險品是否可以發到指定的港口進口;
第二是要提前準備好進口報關所需的相關單證資料(1提單/2發票/3合同/4裝箱單/5危險類別/6包裝類別(散裝產品除外)/7聯合國危險貨物編號(UN編號)/8企業符合性聲明/9是否添加穩定劑聲明/10MSDS中文翻譯件/11中文危險品標簽/12CAS編號);
第三是發貨前貨物外包裝要貼好中文標簽、UN標識等,以免查驗出現問題導致退運或者銷毀。
第四是海關對進口危險化學品實施批批“審單驗證+口岸檢驗或者目的地檢驗”模式,根據進口危險化學品屬性和危險貨物包裝類型設定檢驗作業環節(地點)和比例。因此,企業在申報時,要提前落實好危險品儲存倉庫,目的地檢驗機構盡量選擇終目的地海關,便于配合屬地海關落實目的地檢驗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