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業是市場經濟中提供信用信息服務的行業。征信機構作為提供信用信息服務的企業,按一定規則合法采集企業、個人的信用信息,加工整理形成企業、個人的信用報告等征信產品,有償提供給經濟活動中的貸款方、賒銷方、招標方、出租方、保險方等有合法需求的信息使用者,為其了解交易對方的信用狀況提供便利。170年前就有這樣的企業征信機構,為企業提供專業的第三方征信服務。征信服務既可為防范信用風險,保障交易創造條件,又可使具有良好信用記錄的企業和個人得以較低的交易成本獲得較多的交易機會,而缺乏良好信用記錄的企業或個人則相反,從而促進形成“誠信受益,失信懲戒”的社會環境。
由于少數人道德出現滑坡,制假售假、商業欺詐等失信行為漸成蔓延之勢,致使誠信的企業無法證實,大眾消費顧慮重重,交易出現信任危機。高瞻遠矚,大力推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要求建立長效機制,使誠信者得到保護認可,失信者收到懲處,確保社會經濟健康發展。
報告的組成
部分:全國各級政府職能部門依法公開的監管信息;
第二部分:金融機構(包括小額貸款公司、民間借貸等)對企業的信貸評價信息;
第三部分:企業相關的互聯網信息;
第四部分:新聞單位、主流媒體對企業的評價信息;
第五部分:企業經營信息;
第六部分:市場反饋信息(包括消費者、上下游企業及員工等主體實名提交的評價信息)。
第三方的全國征信中心以及各區域分支機構,為申請征信的企業提供征信服務。
一、采集企業信用信息,見證信息載體原件。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征信管理辦法對每條信用信息,載體的原件見證,核實,協助企業發覺一切有價值的信用信息,讓每條信息都發揮出正能量;
二、對信息逐條審核、入檔。征信中心通過在線審核,發出公函,派專人等方式,到信息原發布單位進行核實,經過查詢的信息才可以入檔,參與信用分值計算;
三、征信結果接收全社會公開監督。為廣大消費者提供指南,為商務交易提供重要參考;
四、供社會免費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