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地面信號產品高溫及低溫試驗
考核鐵路地面信號產品在規定溫度環境條件下進行高溫及低溫環境適應性試驗。
低溫試驗:考核產品處于低溫環境條件下適應性能力;
高溫試驗:考核產品處于高溫環境條件下適應性能力。
高低溫試驗持續時間:
2h,4h,16h,24h,48h,72h,96h.
試驗方法:
被測產品在進行高溫試驗或低溫試驗時候,需要采用與實際使用狀態大致相同的安裝方式或擺放位置;
初始檢測:試驗前,應按產品標準要求或相關文件進行初始測量及外觀檢查;
被測產品的工作狀態:
高溫試驗在工作狀態下進行測試;
低溫試驗在非工作狀態下進行測試。
然后按照標準要求進行中間檢測,進行恢復,至少達到熱平衡時長至少2小時,然后進行后檢測,對外觀和性能按要求進行檢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