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品作業:
危險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以及處置廢棄危化品活動的人員,必須接受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知識、專業技術、職業衛生防護和應急救援等知識的培訓,并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一、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和危險品知識;
二、危險品單位管理和技術措施;
三、重大危險源辨識與現場應急處理;
四、危險品職業危害及其預防;
五、事故案例分析等五部分組成,既有理論指導內容,又有實際案例,理論與實際相結合,以期在生產培訓考核中,取得好的培訓效果。
危化品員:
適用于危險品生產企和經營位,由昆明市應急管理局頒發,證書全稱:危險品經營位(主要負責人)和危險品生產單位(主要負責人)

作業:
指從事生產、儲存中的混合、造粒、篩選、裝藥、筑藥、壓藥、搬運等危險工序的作業。
員:
適用于工貿企業,分為主要負責人和管理人員兩大類。由wlmq市生產協會頒發,證書全稱:生產培訓合格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