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歷資歷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博士學位,從事品牌工程技術工作。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品牌工程技術工作滿2年。
3.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或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品牌工程技術工作滿4年。
4.具備大學專科學歷或技工院校高級工班畢業,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品牌工程技術工作滿4年。
品牌工程師職稱評審專業名詞解釋六
22.產品品牌標準:對應產品而言,包括產品名稱、標記、符號等方面的設計標準和有關產品一系列附加值的服務標準。
23.企業品牌標準:對應以企業名稱為品牌名稱的品牌而言,包括產品品牌標準和與企業相關的附加值服務標準。
24.區域公用品牌標準:指在特定的自然生態環境、歷史人文因素的區域內,生產經營企業或個人共同對該區域產品進行質量管控,建立起覆蓋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倉儲物流、終端銷售等各環節的標準體系。
25.產業集群品牌標準:指限定在一個區域或者一個城市范圍內的產業或產品,范圍內的生產經營的企業、單位共同制定產業發展規化、行業標準和產品品牌標準。
26.品牌建設專家委員會專家:中國品牌建設促進會專家委員會成員即國家品牌建設專家委員會成員;廣東省價格和產業品牌發展協會專家委員會成員即省品牌建設專家委員會成員;專家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即委員會負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