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評審是指已經經過初次職稱認定的專業技術人員,在經過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職期內完成相應的繼續教育學時,申報中級職稱以上的人員須在專業期刊發表論文并且經過一些基本技能考試(如:職稱外語及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等),向本專業的評審委員會評委提交評審材料,經過本專業的專業評委來確定其是否具備高一級職稱資格。
高級工程師原分為兩級三類:高級工程師(副高)、研究員級高級工程師(正高)、教授級高級工程師(正高)。
高級工程師對應于教育類副教授,研究類副研究員,研究員級高級工程師對應于研究類研究員,教授級高級工程師對應于教育類教授。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中明確2019年2月1日起增設正高級工程師,高級職稱分設副高級和正高級 [2] 。
正高級工程師
1.具有系統的專業理論和實踐功底,科研水平、學術造詣或科學實踐能力強,掌握本專業國內外前沿發展動態,具有引領本專業科技發展前沿水平的能力,取得重大理論研究成果和關鍵技術突破,或在相關領域取得創新性研究成果,推動了本專業發展。
2.長期從事本專業工作,業績突出,能夠主持完成本專業領域重大項目,能夠解決重大技術問題或掌握關鍵核心技術,取得了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3.在本專業領域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在突破關鍵核心技術和自主創新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發揮了較強的引領和示范作用。
4.取得高級工程師職稱后,業績、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主持研制開發的新產品、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等已投入生產,可比性技術經濟指標處于國內水平;
(2)作為發明人,獲得具有顯著經濟和社會效益的發明專利;
(3)承擔的重點項目技術報告,經同行專家評議具有國內水平,技術論證有深度,調研、設計、測試數據齊全、準確;
(4)發表的本領域研究成果,經同行專家評議具有較高學術價值;
(5)作為起草人,主持完成省部級以上行業技術標準或技術規范的編寫。
5.在指導、培養中青年學術技術骨干方面作出突出貢獻,能夠有效指導高級工程師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學習。
6.一般應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取得高級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技術工作滿5年。技工院校畢業生按國家有關規定申報。 [2]
職稱評審的流程
職稱評審是對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考核評級,通過公平、工作的評審工作選拔且專業的人才。職稱評審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公告評審標準和要求:評審機構根據不同行業、專業和職業領域的要求,制定相應的評審標準和要求,包括申報條件、評審指標、評分標準等。
申報人員提交材料:申報人員根據評審要求,向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提交相關的申報材料,包括個人基本情況、學歷證明、工作經歷、成果獎勵、論文著作等方面的材料。
審核材料:評審機構對申報人員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核實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并根據評審標準對申報人員進行初步篩選。
組織評審:評審機構組織專家評審委員會對通過初步篩選的申報人員進行面試和答辯,評估其實際水平和能力,并給出相應的評分和建議。
公示和頒發證書:評審結果公示后,申報人員如果沒有異議,則可以獲得相應的職稱證書和職務級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