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工程師(高級)
(1)技工院校畢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申請;
(2)碩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學士學位,取得工程師職稱,從事工程類本專業工作5年以上;
(3)博士學位,取得工程師職稱后從事工程類本專業工作滿2年。
助理工程師
(1)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
(2)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工程技術崗位見習1年期滿,經考察合格;
(3)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技術員職稱后,從事技術工作滿2年;
(4)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學歷,取得技術員職稱后,從事技術工作滿4年。
(5)技工院校畢業生按國家有關規定申報。
高級工程師
(1)具備博士學位,取得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技術工作滿2年;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技術工作滿5年。
(3)技工院校畢業生按國家有關規定申報。
(4)不具備前項規定的學歷、年限要求,業績突出、作出重要貢獻的,可由2名本專業或相近專業正高級工程師推薦破格申報,具體辦法由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另行制定。
取得方式
職稱的取得可通過包括認定、評審、國家統一考試(以考代評)、職業資格對應等方式。
職稱評審:
職稱評審是指已經經過初次職稱認定的專業技術人員,在經過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職期內完成相應的繼續教育學時,申報中級職稱以上的人員須在專業期刊發表論文并且經過一些基本技能考試(如:稱職外語及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等),向本專業的評審委員會評委提交評審材料,經過本專業的專業評委來確定其是否具備高一級職稱資格。
以考代評:
“以考代評”是指,在全國已實施相應級別專業技術資格統一考試實行以考代評的系列(衛生、會計、審計、統計、經濟、計算機軟件、翻譯、出版、土建),不再進行相應系列(專業)和級別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認定、評審工作,相關專業技術人員一律參加考試獲得相應專業技術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