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建筑立面照明設計
體育建筑立面照明設計原則應突出體育建筑的功能特點,并考慮建筑主體占地廣、體型龐大等特征,結合建筑物表面色彩,利用光的不同顏色,合理選擇相適宜的視點,使其與建筑物及周邊的廣場、商業等文化環境相協調。立面照明燈具應和建筑立面的墻、柱、檐、窗、墻角或屋頂部分的建筑構件相結合,充分考慮光的投射方向、燈具安裝位置對建筑物和整體藝術效果的影響。
園林廣場照明規劃
1.造園背景、規劃、手法
2.設計思想
3.設計依據
4.照明規劃核心目標
5.照明分期規劃和亮度規劃
6.主要景觀照明規劃設計構思
7.首期照明規劃的實施手法
8.照明景觀細部刻畫
建筑景觀照明
主旨
創造一種形象,凸顯建筑的個性,彰顯建筑的魅力意義,在于解讀一種關系,在于展現一種價值,在于創造一種形象。
照明方式
A.投光
B.自發光
C.內透
泛光照明(flood lighting)是指使特定照明區域或特定視覺目標的亮度遠高于其他目標和周邊區域的照明方式。 在飛機座艙照明中,指的是利用泛光燈照明儀表板等較大區域范圍的照明狀態。在廣告或商店櫥窗的照明設計中常采用。也常用作輔助照明和應急照明。使用時宜防止眩光 對視覺作業的干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