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高等職業院校教師職務評審標準
講師資格評審
論文著作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a.公開發表教學或科研論文一篇以上;
b.在全國性專業學術會議上交流、宣讀、獲獎論文一篇或在省部級專業學術會議上交流、宣讀、獲獎論文二篇以上;
c.參加撰寫正式出版的教材不少于3萬字;
d.主編或參加撰寫校本教材或輔導資料5萬字以上,并在校內授課使用兩屆以上。
副教授資格評審
論文著作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a. 一篇論文被《SCI》、《EI》或《IM》所收錄;或在重要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二篇或公開發表教研教改論文、科研論文三篇以上;
b.在全國性專業學術會議上交流、宣讀或獲獎論文一篇,并公開發表論文二篇;
c.撰寫具有較高水平且正式出版5萬字以上的教材或教學參考書一部,或主編(須承擔不少于3萬字)正式出版的校本教材10萬字以上。
教授資格資格評審
1.理工農醫類教師
論文著作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a.二篇論文被《SCI》、《EI》或《IM》所收錄;
b.公開發表論文四篇,其中二篇在重要學術刊物上發表,發表的論文中至少有一篇為教研教改文章;
c.正式出版10萬字以上學術著作(或主編高水平的教材)一部并公開發表論文一篇以上。
2.文史財經類教師
論文著作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a.三篇論文被《SSCI》、《ISTP》、《ISR》或《A&HCI》所收錄;
b.公開發表論文四篇,其中二篇在重要學術刊物上發表,發表的論文中至少有一篇為教研教改文章;
c.正式出版15萬字以上學術著作(或主編高水平的教材)一部并公開發表論文一篇以上。
3.公共(基礎)課類教師
論文著作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a.二篇論文被《SSCI》、《ISTP》、《ISR》或《A&HCI》所收錄;
b.公開發表論文四篇,其中二篇在重要學術刊物上發表,發表的論文中至少有一篇為教研教改文章;
c.正式出版10萬字以上學術著作(或主編高水平的教材、教學參考書、譯著等)一部并公開發表論文一篇以上。
適用的書目一覽:
《計算機網絡******探索》
《建筑電氣****》
《電氣工程****研究》
《校園文化*****》
《水利建設****技術研究》
《音樂藝術****傳承研究》
《財會信息****研究》
《當代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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