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經濟系列職稱評價標準
高級經濟師:
7.作為主要撰寫人,完成國內外公開出版的相關專業學術、技術專著(單部著作個人承擔10萬字及以上);作為、二作者或通訊作者,在學術期刊、省部級專業學術會議上公開發表相關專業論文或調查報告2篇及以上;作為作者,撰寫相關專業的單位內部研究報告2篇及以上,要求引用數據齊全、結論正確,并經2名正高級經濟師(或教授)評議證明,具有較高應用價值。
正高級經濟師:
8.獨立撰寫1本以上或作為主要作者撰寫3本以上具有較高學術價值和實踐指導意義的本專業著作并公開出版(單部著作個人承擔10萬字及以上);獨著或作為作者,在公開出版發行的經濟、管理類學術期刊上發表與申報專業崗位工作相一致的,具有科學性、指導性、實用性本專業論文3篇以上,每篇5000字以上;在國際或全國專業學術研討會議宣讀論文2篇以上或在省級專業學術會議宣讀論文3篇以上,并經3名以上相關專業正高級經濟師(或教授)評議證明,具有較高水平和應用價值。
適用的書目一覽:
《經濟管理******》
《經濟責任****》
《建筑工程經濟******》
《高校經濟*****》
省級以上出版社出版,國內正規ISBN書號、CIP數據核字號,征集署名作者出版。可自己出版一本書,或多人合著,或署名主編、副主編出版。
更多著作出版相關信息歡迎聯系許編輯。
專注于圖書出版,學術專著、教材等評職稱著作出版,有著多年的從業經驗,如果您有這方面的問題,可以直接聯系許編輯,免費咨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