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航出書網出版中職教育教學著作,誠邀中職講師評職稱出書,可安排主編、副主編,正規出版社出版,國家新聞出版署備案
[1]《中職課堂***其藝術性研究》
[2]《***中職語文課堂教學研究》
[3]《抽象思維下的數學***及其研究》
[4]《培養復合型***中職英語教學研究》
[5]《創新探索***英語教學研究》
[6]《護理職業***教育》
[7]《中職學生心理健康***》
云南省中職教師職稱評審現行文件為:關于印發《云南省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職稱評價標準條件(試行)》的通知(云人社發〔2023〕28號),整理各層級職稱評審所需學術著作等業績條件如下:
第四章評審條件
第十條講師評審條件:
(五)履現職期間,業績成果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校級教學成果獎或教學比賽獎1項以上。
2.參與編寫正式出版的教材(學術著作)1部以上。
3.在公開發行的期刊上發表學術研究成果1篇以上。
4.參與教研、科研項目1項以上。
5.藝術類教師,創作的作品或表演成果在專業比賽中獲地廳級獎勵,或指導學生在地廳級專業比賽(展演)中獲得三等獎,或在校級專業比賽中獲得二等獎。
7.本人參加或指導學生參加學科競賽、職業技能大賽等獲得地廳級三等獎。
第十一條高級講師評審條件:
(五)履現職期間,業績成果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3.正式出版(排名前2)學術著作(譯著)10萬字以上,或以主編身份(排名前2)出版教材1部以上。
4.在公開發行的期刊上發表學術研究成果4篇以上。
5.主持地廳級科研項目1項以上或參與(排名前3)省部級科研項目1項以上。
9.獲得(排名前3)國家發明專利或軟件著作權、外觀設計專利、實用新型專利授權1件以上,或育成新品種1個以上。
第十二條正高級講師評審條件:
(五)履現職期間,業績成果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3.獨立正式出版學術著作(譯著)20萬字以上;或以主編身份(排名第1)出版教材2部以上。
4.在公開發行的期刊上發表高質量學術研究成果6篇以上。
5.主持省部級科研項目1項或地廳級科研項目2項以上。
10.獲得(排名第1)國家發明專利或軟件著作權、外觀設計專利、實用新型專利授權2件以上,或育成新品種2個以上。
第十五條一級實習指導教師評審條件:
(五)履現職期間,業績成果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校級實習實訓教學獎1項以上。
2.參與學校本專業一體化課程教改工作,參編校本實習實訓教材1部以上。
3.在公開發行的期刊上發表學術研究成果1篇以上。
4.參與教研、科研項目1項以上。
5.本人參加或指導學生參加學科競賽、職業技能大賽等獲得地廳級獎項。
第十六條高級實習指導教師評審條件:
(五)履現職期間,業績成果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2.主持學校本專業一體化課程教改工作,主編校本實習實訓教材1部以上或參編校本實習實訓教材2部以上。
3.正式出版(排名前2)學術著作(譯著)10萬字以上;或參編省部級統編教材1部以上。
4.在公開發行的期刊上發表學術研究成果2篇以上。
5.主持州(市)級科研項目或參與省部級科研項目或主持企業研究課題、幫助企業解決技術難題1項以上。
6.本人參加或指導學生參加學科競賽、職業技能大賽等獲得省級獎項。
7.獲得(排名前3)國家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授權1件以上,或育成新品種1個以上。
第十七條正高級實習指導教師評審條件:
(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