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航出書網出版醫療器械等醫藥工程專業學術著作,誠邀工程師合作出書,評職稱可用,獨立ISBN書號+CIP核字號
《醫療設備***檢驗技術研究》
《***藥品檢驗技術》
《生物分析***檢驗》
《醫療器械***與計量檢測》
《常用醫療器械***維修》
《醫療器械***試驗統計方法》
吉林省醫藥工程專業職稱文件:關于印發《吉林省化學、醫藥工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實施辦法》的通知吉人社規〔2022〕4號
各級職稱申報所需學術著作等條件整理如下:
第三章申報人員評審條件
第十二條高級工程師
(三)取得工程師職稱后,業績、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主持或承擔研制開發的新產品、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等已投入生產,可比性技術經濟指標處于國內較高水平;
2.作為主要發明人,獲得具有較高經濟和社會效益的發明專利;
3.參與的重點項目技術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檢驗報告、調查報告等經同行專家評議具有較高技術水平,技術論證有深度,調研、設計、測試數據齊全、準確,被市(州)級以上單位采納;
4.發表的本領域研究成果,受到同行專家認可;
5.參與完成省部級以上行業技術標準或技術規范的編寫;
6.主持撰寫論文并公開發表或參與編寫著作并公開出版。
(四)在指導、培養中青年學術技術骨干方面發揮重要作用,能夠指導工程師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學習。
(六)不具備前項規定的學歷、年限要求,業績突出、做出重要貢獻的,可由2名本專業或相近專業正高級工程師推薦破格申報。
第十三條正高級工程師
(四)取得高級工程師職稱后,業績、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主持研制開發的新產品、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等已投入生產,可比性技術經濟指標處于國內水平;
2.作為發明人,獲得具有顯著經濟和社會效益的發明專利;
3.承擔的重點項目技術報告,經同行專家評議具有國內水平,技術論證有深度,調研、設計、測試數據齊全、準確;
4.發表的本領域研究成果,經同行專家評議具有較高學術價值;
5.作為起草人,主持完成省部級以上行業技術標準或技術規范的編寫;
6.主持撰寫具有較高學術水平和學術影響的論文并公開發表或撰寫著作(副主編以上)并公開出版。
(六)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取得高級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任職滿5年。技工院校畢業生按國家有關規定申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