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航出書網策劃中醫學、中醫向學術著作誠邀中醫評職稱合著出書,可安排主編、副主編,國內正規出版社出版
《臨床中醫***疾病診療》
《常見病的中醫***》
《***中醫診療技術》
《中醫養生學***基礎》
《中醫藥學***》
《臨床***疾病中醫藥診治》
2023年6月西藏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上傳的西藏衛生專業職稱文件為:《西藏自治區衛生系列(西醫、藏醫藥、中醫藥)高級職稱評價標準(試行)》的通知
其中,中醫方向職稱晉升所需的著作等業績成果為:
《西藏自治區衛生系列中醫藥高級職稱評價標準(試行)》
第三章 能力業績條件
第十八條 衛生系列中醫藥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應提交任現職以來代表個人專業技術能力和水平的標志性工作業績2—3項(每項提供1份)。參加“雙定”評審的,應提交任現職以來代表個人專業技術能力和水平的標志性工作業績1—2項(每項提供1份)。以下業績成果可作為代表作:
1.主任醫師、副主任醫師
(1)解決本專業臨床診治過程中的急危重癥、疑難復雜、重大問題、技術難點等形成的臨床病案報告、手術/操作視頻、應急處置情況報告、流行病學調查報告、疫病中醫防治報告等。
(2)結合中醫臨床實踐,在公開出版發行專業期刊上發表的學術論文;參與編寫的中醫專業教材、著作等。
(3)主持或參與的課題研究項目,或獲得的科技成果獎等。
(4)吸取新理論、新知識、新技術形成具有中醫特色的技術專利。
(5)結合本專業臨床實踐,向大眾普及中醫養生、保健、康復等專業科學知識形成的文章、音視頻、應用程序等科普作品。
(6)基于中醫臨床實踐形成的本專業領域的技術規范、行業標準、診療指南、專家共識等。
(7)通過帶教一定數量的中醫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醫師、研究生、進修生、實習醫師、師承人員等,以及主持教學課題等工作形成的人才培養報告或獲得的教學競賽獎項。
(8)其它可以代表本人專業技術能力水平的業績成果。
2.主任藥師、副主任藥師
(1)結合本專業實踐形成的中藥技術規范或標準、解決本專業復雜問題形成的技術及應用指南、專家共識、新技術應用案例、流程改造案例等。
(2)解決臨床實踐用藥問題形成的合理用藥分析報告、疑難病例討論、會診案例、個體化用藥案例等。
(3)主持或參與的科研項目,參與自治區、地(市)級以上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區域性研究項目,獲得的科技成果獎等。
(4)結合本專業實踐形成的學術論文、教材、著作等。
(5)吸取新理論、新知識、新技術形成的與中藥相關的技術專利。
(6)向大眾普及合理正確運用中藥的文章、音視頻、應用程序等科普作品。
(7)通過帶教一定數量中藥專業研究生、進修生、實習藥師、師承人員等,以及主持教學課題等工作形成的人才培養報告或獲得的教學競賽獎項。
(8)主持研發并取得生產許可的醫療機構中藥新制劑注冊批件(備案號)或中藥新藥臨床試驗研究批件或新藥生產批件。
(9)其它可以代表本人專業技術能力水平的業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