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車的主要職責是為患者提供急救和轉運服務。當接到急救呼叫后,救護車將盡快派遣醫護人員前往現場,處理緊急情況并提供緊急救助。在這個過程中,醫護人員會評估患者的病情,并采取必要的醫療措施以穩定患者病情。通常情況下,這個過程是無需患者支付費用的。
一旦患者的病情穩定或需要轉運到醫療機構進行進一步時,根據不同的醫療制度和規定,可能會要求患者或其家屬支付相關費用。這些費用主要包括急救服務、醫療設備、藥品以及醫療團隊的工作等。醫療費用的支付方式和程序因地區、醫療制度以及個人的醫療保險等因素而異。
某些地區的醫療保險制度允許患者在救護車使用后,稍后向醫保部門進行費用報銷。患者需要儲存相關的票據和收據,并按照規定的程序提交報銷申請。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一般情況下的付款方式,并不能覆蓋所有可能性。具體的付款方式還取決于所在地區的醫療保險規定以及救護車服務提供機構的政策。
“120”救護車主要擔負特定轄區內的“院前急救”醫療服務。“院前急救”醫療服務,是指院前醫療急救機構按照統一指揮調度,在將急、危、重患者送達院內醫療機構救治前開展的以現場搶救、轉運途中緊急救治和監護為主的醫療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