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格申報評審條件: 任高級工程師期間,取得下列業績成果之一: 主持或為主承擔的科技項目或工程項目獲科技進步獎、自然科學獎二等以上獎一次或省(部)級一等獎一次,或省(部)級二等獎二次。
要求: 1、大專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3年可申報助理級,助理級滿4年可以申報中級,中級滿7年可申報高級(須修完本專業大學專科主要課程,并取得結業證書); 2、本科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1年可申報或單位直接評為助理級,助理級別滿4年可申報中級,中級滿5年可申報高級; 3、碩士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半年可申報助理級,助理級滿1年半可申報中級,中級滿4年可申報高級; 4、博士學歷,直接申報副高級。申報人由市建設委員會先進行推薦,具體評定結果由市人事局辦理。 注:具體要求以申報職稱的評委會為準。
任高級工程師期間,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A、主持或為主承擔過國家科研攻關項目或國家重點科研項目,并獲得相應的成果獎勵。 B、主持或為主完成過二項以上省(部)級重點科研項目,并獲得省(部)級以上的成果獎勵。 C、主持或為主承擔過二項以上大中型工程設計、生產項目,經成果驗收與鑒定,并獲得省(部)級以上的相關獎勵。 D、主持或為主承擔過本行業技術發展規劃,得到省(部)級以上主管部門的認可,并在全行業推廣應用。 E、主持或為主承擔過二項以上大中型企業的規劃設計、技術改造、技術引進創新、設備改進、成果產業化、提高產品質量或工藝水平等項目,并有突出成果,取得重大的社會、經濟效益或得到省(部)級以上主管部門的肯定。 F、主持或為主承擔過二項以上重點新產品的研制、設計、制造、安裝或調試工作,取得顯著成效,得到省(部)級主管部門的肯定。 H、主持或為主承擔過國家及省(部)級行業技術標準、技術規范的制定工作,該標準或規范已在全國、全省或全行業范圍實施。
高級工程師正常申報條件: (1)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十年以上,擔任中級職務五年以上。 (2)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五年以上,并需擔任中級職務五年以上。 (3)中專、高中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二十五年以上,并擔任中級的職務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報條件的人員,還必須遵紀守法,具有良好職業道德,能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在本專業崗位上做出顯著成績,且具備相應的專業理論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 注:具體的申報條件以申報職稱的評委會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