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高架設作業:含抄2米以上登高架設、拆除、維修工,高層建(構)物表面清洗工。指在高處從事腳手架、跨越架架設或拆除的作業。登高架設作業證是國家勞動部門為保障而硬性規定從事此項工作必須認知電業常識與操作規程,經考試合格才發證件,從事登高架設工作必須持有登高架設作業特種作業操作證。證書適用于利用專用設備進行建筑物內外裝飾、清潔、裝修,電力、電信等線路架設,高處管道架設,小型空調高處安裝、維修,各種設備設施與戶外廣告設施的安裝、檢修、維護以及在高處從事建筑物、設備設施拆除作業。
高處作業培訓時間不少于8學時,主要培訓法律、法規、標準、事故案列和有關新工藝、新技術、新裝備知識。沒有高處作業證,未受過高處作業培訓的人員,不可以參加高處作業。直鋼梯高度超過3米時應裝設護籠 以防上、下梯子時墜落。拆除室外機時,對應的地面上要有專人看護。拆除作業人員使用手持機具時,嚴禁超負荷或帶故障運轉。禁止在起吊高度的1.2倍半徑內有其他作業和非作業人員在內。給水干管采用銅管、塑料管以及熱水系統干管應按設計要求采取熱補償措施。安裝補償器必須按規定做好預拉伸,待管道固定卡件安裝完畢后,除去預拉伸的支撐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