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
行政管理(專升本)專業考試計劃
專業代碼:120402
一、指導思想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我國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對社會自學者進行的以學歷考試為主的高等教育國家考試,是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國家考試相結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也是我國高等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本專業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為構建繼續教育和終身學習體系,推進學習型社會建設,助力我省經濟和社會發展需求而設置。同時結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人才培養目標定位和特點,強化“應用性、實用性、發展性”的人才培養理念,強調對學習者職業素養和職業核心能力的培養。
二、學歷層次及規格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行政管理(專升本)專業的學歷層次為本科,學科門類為管理學,專業類為公共管理類。
本專業考試計劃規定合格課程門數為15門(其中考試課程相關的實踐考核環節部分不單獨計入課程總門數),總學分為72學分。
凡按照本專業考試計劃的規定,取得相應課程合格成績且達到規定學分要求,實踐環節考核合格,思想品德經鑒定符合要求者,經審核通過,由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頒發行政管理專業自學考試本科畢業證書,主考學校副署,國家承認學歷。符合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由主考學校按規定授予學士學位。
三、培養目標與基本要求
本專業培養理想信念堅定,德、智、體、美、勞發展,具有較高的科學文化素養、職業道德水準、創新創業能力和社會責任感,適應社會和經濟發展需要,掌握行政管理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方法,能在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從事行政管理工作的應用型人才。
本專業要求具有較高的政治修養和道德修養,掌握行政管理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具有從事行政管理工作的基本技能,具有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等從事行政工作的基本能力。主要包括:
1.具有較好的政治修養和道德修養,具有國際視野、公共情懷和公共精神;
2.掌握公共管理、行政管理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了解公共管理、行政管理的發展動態和發展趨勢;
3.掌握行政管理的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
4.熟悉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熟悉當代中國的政府治理體系;
5.樹立效率、創新、服務、公正、民主、法治等政府治理理念;
6.具有一定的科學研究和實際工作能力,滿足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的實際工作需求。
四、課程設置與學分(見下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