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押匯與打包貸款:出口商在收到信用證后,若因生產備貨等需要資金,可憑信用證向銀行申請打包貸款,銀行根據信用證的金額和出口商的資信等情況,向出口商提供一定比例的貸款,用于支持出口商的生產和備貨。在貨物出運后,出口商將單據提交給銀行,銀行還可以為其辦理出口押匯,即銀行按照票面金額扣除從押匯日到預計收匯日的利息及相關費用后,將款項提前支付給出口商,使出口商能夠提前獲得資金,解決資金回籠慢的問題。
交單議付階段
發貨制單:受益人審核信用證無誤后,按照信用證的要求安排貨物的生產、包裝、運輸等事宜。在貨物裝運后,受益人應及時準備好信用證規定的各種單據,如商業發票、裝箱單、提單、保險單、原產地證書等,確保單據的內容與信用證條款嚴格相符,做到 “單單一致,單證一致”。
交單議付:受益人在信用證規定的交單期和有效期內,將全套單據提交給信用證指定的議付行。議付行收到單據后,對單據進行嚴格審核,確認單據符合信用證要求后,按照匯票金額扣除利息和手續費等費用后,將貨款墊付給受益人,這一過程稱為押匯。
信用風險:開證行的信用狀況直接關系到出口商能否順利收款。若開證行資信不佳、資金實力不足或面臨經營困境,可能會在出口商提交相符單據時無理拒付或拖延付款,使出口商遭受損失。
運輸風險:在貨物運輸過程中,可能會遇到各種意外情況導致貨物受損或延誤,如自然災害、運輸工具故障、海盜襲擊等。若貨物不能按時、完好地到達目的港,進口商可能會以此為由拒絕接受貨物或要求降價,進而影響出口商的收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