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流程
單位賬號創建:國有企事業單位按單位隸屬關系分級創建,非公組織機構按屬地原則創建。
個人賬號創建:用人單位賬號通過審核后,單位管理員為申報人創建個人賬號。
個人申報:申報人登錄指定的職稱申報系統,錄入個人基本信息、業績成果等資料,并按要求上傳相關證明材料的掃描件。申報人需在規定的申報截止時間前提交評審材料。
單位審核:用人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一致性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在單位內部進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 5 個工作日。
上級部門審核:按照職稱評審管理權限,申報材料經用人單位審核后,逐級上報至相應的職稱評審委員會組建單位或其委托的機構進行審核。
專家評審:職稱評審委員會組織專家對通過審核的申報材料進行評審。專家根據評審標準和程序,對申報人的品德、能力、業績等進行綜合評議,并采取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進行投票表決。
結果公示:職稱評審委員會組建單位對評審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個工作日。
結果確認與備案:經公示無異議的評審通過人員,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者職稱評審委員會組建單位確認;具有職稱評審權的用人單位,其評審通過人員應當向職稱評審委員會核準部門備案。
申報渠道
湖北省職稱評審管理信息系統:適合全市范圍內申報高、中、初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每年一次申報機會。申報人員需先在 “湖北政務服務網” 注冊并完成實名認證,才能登錄系統填報。
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職稱管理服務平臺:適用于在東湖高新區注冊的企業員工,且近一年連續繳納社保的專業技術人員,每年可申報兩次。
一般情況下,武漢中級職稱申報的業績成果證明材料需要提供原件進行審核,但通常會在審核后退回。不過,在實際申報時,也會提交相應的復印件,復印件需清晰可辨,并由審核經辦人員簽字并加蓋公章。
例如,對于科研項目,需提供項目的申請書、結題報告、成果鑒定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對于發表的論文,需提供論文期刊的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包括封面、目錄、版記和本人論文頁。對于獲獎證書、專利證書等,同樣需要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不同專業系列和具體評審要求可能會有細微差異,建議申報人仔細閱讀當年武漢市相關職稱評審通知的具體要求,以確保材料準備準確無誤。
業績成果證明材料的復印件通常需要加蓋申報人所在工作單位的公章。
如果申報人是在多個單位參與過項目,那么在哪個單位產生的業績材料,就由哪個單位蓋章。例如,在工程類項目中,若申報人參與了多個不同單位負責的項目,那么每個項目的業績材料復印件都要由對應的項目所屬單位蓋章。
對于一些特殊情況,如申報人所在單位有上級主管部門,且評審要求明確規定需要主管部門審核蓋章的,可能還需要加蓋主管部門的公章。此外,若業績成果涉及多個合作單位,可能還需要合作單位加蓋公章以證明申報人在合作項目中的參與和貢獻。不過,具體要求要以當年武漢市中級職稱評審的相關通知和規定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