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先審查制度是指專利局對符合條件的專利申請給予優先審查的權利,以加快審查進程。
其目的是為了提高專利申請流程的審查效率,使高質量的專利申請能夠更快地獲得授權。
對此,專利局頒布的《專利優先審查管理辦法》規定如下:“對符合規定的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申請,以及復審、無效程序提供快速審查通道”。
關于處理周期:優先審查申請需在發明專利進入實質審查階段后,才能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
相比于普通申請,優先審查的審查周期一般為:發明專利7-12個月,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2個月左右,答復審查意見的期限為自發文日起2個月內。
關于優先審查的可申請范圍,根據《專利優先審查管理辦法》及相關規定,專利申請或專利復審案件只要滿足以下六種情形,就可以申請優先審查:
涉及國家重點發展產業:包括節能環保、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高端裝備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車、智能制造等領域。
涉及地方政府重點鼓勵產業:包括各省級和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重點鼓勵和扶持的產業。
技術或產品更新速度快的領域:如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等領域。
已做好實施準備或已經開始實施的發明創造:申請人或復審請求人已經做好實施準備或者已經開始實施,或者有證據證明他人正在實施其發明創造。
首次在中國提出申請并計劃向國外申請的專利:就相同主題首次在中國提出專利申請后,又向其他國家或地區提出申請的該中國首次申請。
對國家利益或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義的專利:其他對國家利益或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義需要優先審查的專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