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 / 家庭層面(如電動車舊電瓶):
需將舊電瓶交給有資質的回收主體,常見渠道包括:
電動車銷售 / 維修店(多數會 “以舊換新”,并統一交由合規回收商);
社區指定的 “危險廢物回收點”(部分城市已試點,可通過當地城管或環保部門查詢);
正規廢品回收平臺(如部分城市的 “再生資源 APP”,需確認平臺具備《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
嚴禁:將舊電瓶隨意丟棄到生活垃圾站、下水道,或賣給無資質的 “小商販”(易造成鉛泄漏污染)。
終端監管:環保部門全程監督
整個回收流程需接受當地生態環境部門的監管,包括:
核查回收企業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是否在有效期內;
檢查 “危險廢物轉移聯單” 是否完整、真實;
抽檢處置企業的廢水、廢氣排放(防止鉛塵、硫酸霧污染空氣和土壤);
對違規行為(如無資質回收、隨意傾倒)處以罰款、停業整頓,情節嚴重者追究刑事責任。
明確 “合規主體” 標識:
正規回收商需具備 “兩證”——《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含 “危險廢物回收”)+《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類別需包含 “HW31 含鉛廢物”),可要求對方出示并通過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或當地環保部門官網驗證。
所有合規電瓶都會在外殼、標簽或說明書上標注核心類型信息,這是最準確的判斷依據,重點看以下關鍵詞:
目標類型 關鍵標識關鍵詞(直接印在電瓶外殼 / 標簽上) 常見標注位置
鉛酸蓄電池 - 明確寫 “鉛酸蓄電池”“鉛酸電池”(最直接)
- 英文標注:“Lead-Acid Battery”“VRLA Battery”(閥控式密封鉛酸電池,屬于鉛酸類)
- 型號含 “LA”“PB”(如 “6-QW-60”,“QW” 代表啟動用免維護,本質是鉛酸) 電瓶頂部 / 側面的紙質標簽、外殼壓印
鋰電池 - 明確寫 “鋰電池”“鋰離子電池”
- 英文標注:“Lithium-Ion Battery”“Li-Ion Battery”
- 細分類型標注(如 “磷酸鐵鋰電池”“三元鋰電池”,均屬于鋰電池)
- 型號含 “Li”(如 “18650 Li-Ion”“LiFePO4”) 小電瓶(手機 / 筆記本):包裝 / 電池表面;大電瓶(電動車):外殼標簽
鎳氫電池 - 明確寫 “鎳氫電池”
- 英文標注:“Ni-MH Battery”(Nickel-Metal Hydride) 多為小型電池(如相機、玩具電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