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作開發場景
1. 權屬認定核心規則
- 有約定從約定:合作開發前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著作權歸一方所有、共同所有或按比例所有,以協議為準。
- 無約定默認共同所有:未明確約定時,軟件著作權由所有合作開發者共同享有,任何一方不得單獨行使全部權利(如轉讓、獨占許可)。
- 部分權利行使:共同所有時,一方可不經其他方同意行使“非獨占許可”“復制權”(用于自身經營),但所得收益需按約定分配;無約定的,需合理分配給所有合作方。
2. 申請注意事項
- 共同申請:權屬為共同所有時,需所有合作方共同作為申請人,或由其他方出具《授權委托書》,委托其中一方辦理登記。
- 材料補充:需提交完整的合作開發協議,協議中需體現“合作開發”性質(如分工、開發周期、共同投入等),避免被認定為“委托開發”。
二、委托開發場景
1. 權屬認定核心規則
- 約定優先:委托方與受托方(開發者)在委托協議中明確著作權歸屬的,按約定執行(可約定歸委托方、受托方或雙方共有)。
- 無約定歸受托方:未明確約定時,默認軟件著作權歸受托方(實際開發者)所有,委托方僅享有“依據委托目的使用軟件”的權利(無轉讓、許可他人使用的權利)。
- 特殊約定限制:若約定歸委托方所有,受托方需履行“交付完整源程序、文檔”的義務;若約定歸受托方所有,委托方有權要求受托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軟件核心技術。
2. 申請注意事項
- 申請人確定:按協議約定的權屬人作為申請人(如約定歸委托方,則委托方為申請人)。
- 材料補充:必須提交委托開發協議,協議中需明確“委托開發關系”(如委托事項、開發要求、費用支付等),避免被認定為“合作開發”。
三、職務開發場景
1. 權屬認定核心規則
- 默認歸單位所有:自然人在執行本單位工作任務(如本職工作、單位指派的開發任務)時開發的軟件,著作權歸單位所有,開發者僅享有“署名權”。
- 例外情形:單位與開發者簽訂書面協議,明確約定著作權歸開發者個人所有的,按約定執行(需無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
- 工作任務認定:包括“本職工作范圍內的開發”(如程序員的軟件開發職責)、“單位交付的專項開發任務”(如臨時指派開發某系統)、“利用單位物質技術條件(如設備、資金、技術資料)開發且由單位承擔責任”的軟件。
2. 申請注意事項
- 申請人為單位:默認權屬歸單位時,由單位作為申請人,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及單位出具的“職務開發證明”(注明開發人員、開發任務來源等)。
- 署名權保留:申請表中“著作權人”為單位,“開發者”可填寫實際開發人員姓名(體現署名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