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收入群體如何合法降低稅負:個稅專項扣除與小微企業政策詳解
隨著我國稅收制度的不斷完善,高收入群體在依法納稅的同時,也面臨著如何合理降低稅負的實際需求。本文將為您詳細解析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和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幫助您了解合法合規的節稅途徑。
一、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是2019年實施的重要稅改措施,旨在減輕納稅人的教育、醫療、住房、養老等民生支出負擔。目前,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共包括七項:
1. 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納稅人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學歷教育包括義務教育、高中階段教育、高等教育等。年滿3歲至小學入學前處于學前教育階段的子女,同樣按照每月2000元標準扣除。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
2. 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同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超過48個月。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
3. 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
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指醫保目錄范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額內據實扣除。納稅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可以按規定分別計算扣除額。
4. 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
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
5. 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500元;除前述所列城市以外,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100元;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800元。
6. 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統一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獨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非獨生子女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3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500元。被贍養人是指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7. 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
納稅人照護3歲以下嬰幼兒子女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嬰幼兒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
二、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
小微企業是我國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家出臺了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支持小微企業發展:
1. 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5%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政策,延續執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2. 增值稅優惠政策
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該政策延續至2027年底。
3. 其他稅費優惠政策
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半征收資源稅(不含水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三、成本費用稅前扣除政策
企業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可以依法扣除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成本費用支出:
1. 工資薪金及相關支出
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全額扣除。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準予扣除。
2. 業務招待費
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3. 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
一般企業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化妝品制造或銷售、醫藥制造和飲料制造(不含酒類制造)企業,扣除限額提高至30%。
4.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
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5. 公益性捐贈支出
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結轉以后三年內扣除。
四、合法節稅的基本原則
在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時,納稅人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1. 真實性原則
所有扣除項目必須真實發生,納稅人應對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稅務機關在核查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時,如發現納稅人拒不提供或者提供虛假資料憑據的,將通報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五年內再次發現的,將記入納稅人信用記錄。
2. 合法性原則
納稅人應通過合法合規的方式享受稅收優惠,不得通過虛構業務、轉換收入性質等方式逃避納稅義務。稅務部門依托金稅四期系統,打通銀行、工商、支付平臺等多部門數據,形成"大數據天網",能夠及時發現異常情況。
3. 及時性原則
納稅人應在當年度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匯算清繳期結束前取得稅前扣除憑證。如果企業應當取得而未取得發票、其他外部憑證,且相應支出在該年度沒有稅前扣除的,在以后年度取得符合規定的憑證后,相應支出可以追補至該支出發生年度稅前扣除,但追補年限不得超過五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