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試內容與結果
測試項目:根據指令要求制定(如 LVD 指令測耐壓、絕緣電阻;EMC 指令測輻射、傳導干擾)。
測試數據:原始數據、測試曲線、判定標準。
測試結論:明確產品 “符合 / 不符合” 對應標準要求。
辦理流程(適用于企業采購 / 產品出口場景)
選擇檢測機構:優先選具備歐盟公告機構資質(NB 號) 或國內 CNAS 認可的機構,確保報告在歐盟被認可。
提交申請與資料:向機構提供產品樣品、技術參數、委托書等資料。
開展測試:機構按對應指令和標準進行全項測試,若測試不通過需整改后復測。
出具報告:測試合格后,機構出具正式 CE 測試報告,企業可結合報告編制符合性聲明(DoC),并加貼 CE 標志。
注意事項
報告有效期:無固定有效期,但如果產品設計、標準或歐盟指令更新,需重新測試。
報告真實性:偽造、篡改報告屬于違法行為,歐盟市場監督機構會抽查核驗。
指令匹配:不同產品對應不同 CE 指令(如醫療器械對應 MDR 指令,玩具對應 Toy Safety 指令),需確保測試覆蓋產品所屬指令的全部要求。
讀懂最終結論,明確報告效力
報告末尾的 “測試結論” 是核心,需重點關注 3 點:
結論表述:合格報告通常寫 “被測樣品符合 XXX 標準(指令)的要求”;不合格報告則會明確 “不符合 XX 條款”,并列出具體不合格項目。
結論適用范圍:確認結論是否針對送檢樣品,報告僅對送檢批次 / 型號有效,不能覆蓋同品牌其他未測試產品。
附加說明:部分報告會備注 “整改后復測合格”,需核對整改項是否全部達標;若有 “條件性合格”,需確認附加條件是否滿足實際使用場景。
